民法典宣传月丨为婚姻家庭纠纷“把脉”记!24小时婚姻律师咨询
“离婚时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怎么办?”“家暴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?”“孩子抚养权判给谁?”……5月14日上午,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街道的街头热闹非凡,一场别开生面的“婚姻法律门诊”正在“接诊”,过往群众纷纷驻足,抛出一个个婚姻家庭中的“疑难杂症”,由司法所、妇联和法律顾问组成的“专家团”现场“把脉开方”。
“大姐,来测测您的‘婚姻法律商’吧!有问题免费咨询!”西夏区司法局朔方路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招呼着路人。活动刚开始,咨询台前就排起了队。家住宁大社区的李秀兰阿姨(化名)第一个提问:“儿子儿媳闹离婚,孙子才3岁,抚养权能归我家吗?”司法所普法专干马萍立刻翻开民法典:“您看,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,不满8周岁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,但特殊情况可以协商……”他一边解释一边画出法律流程图,李阿姨连连点头:“这下心里有数了!”
隔壁摊位,家事调解员韩建国正用“土比喻”化解一对夫妻的矛盾:“房子像馒头,婚前全款买的掰不走,婚后还贷部分得像切香肠,得补偿对方一半。”逗得围观群众直笑,原本剑拔弩张的夫妻也缓和了脸色。
案例变“活教材”,法律条文接地气。面对群众五花八门的问题,“专家团”各显神通。街道妇联干部褚金花遇到一位遭遇冷暴力的女士,当即掏出手机演示:“您先微信搜索‘宁夏反家暴服务平台’,点击‘人身保护令’就能在线申请。”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陈丽娟更把咨询变成“迷你课堂”,举着“夫妻共同财产清单”展板说:“像老王这种情况,对方转移存款的行为,可以起诉追回并主张少分财产!”
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陈丽娟刚坐下,一位攥着结婚证的女士便急切问道:“丈夫瞒着我借债,离婚时我要还吗?”律师翻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耐心解释:“只有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夫妻共债,您这种情况可主张不承担。”女士长舒一口气:“这下能睡个踏实觉了!”
“法律药方”获点赞,普法创新显实效。活动现场,金波小区的刘桂芳大姐举着刚领到的《婚姻家庭法律手册》赞不绝口:“这小册子把离婚冷静期、共同债务写得明明白白,比上网查靠谱多了!”据统计,两小时活动共解答咨询6人次,发放资料400余份,还收集了3起需要跟踪调解的案例。
“婚姻家庭纠纷往往‘剪不断理还乱’,我们把法律门诊开到街头,就是想让群众知道,民法典不是‘高高在上’,而是生活‘保护伞’。”朔方路司法所所长李佳表示,今后还将推出“法律夜市”“模拟法庭”等更鲜活的普法形式,让法治真正走进百姓生活。